首页 检察要闻 案件聚焦 亮点工作 检务公开 检察风采 便民服务
中共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公检党任字﹝2026﹞4号
关于刘帅等同志调整科室的通知
院各部、室、委: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张恺智同志调整到第一检察部;
刘 帅同志调整到第二检察部;
刘世达同志调整到第三检察部;
宫 皓同志调整到出纳岗位;
陈美君同志调整到会计岗位;
李明泽同志调整到第三检察部。
2026年7月14日
版权所有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