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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动更要“心”防,别让诈骗偷走你的喜悦!
时间:2026-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毕业季

求职套路多

提高警惕防诈骗


又到一年毕业季,莘莘学子怀揣梦想踏入职场。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设下各种收费陷阱。今天,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带您盘点那些入职前常见的收费骗局,并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权益。

五大常见入职收费骗局

骗局一:培训骗局

1、以"高薪福利"、"零基础可入职"为诱饵发布招聘信息,"培训后包就业、包转正"

2、诱导签订天价培训、协议漫天要价,承诺的工作在培训后表示根本不存在。


骗局二:索要入职押金/保证金

1、"先交5000元保证金,干满一年退还"

2、"这是行业规矩,防止你干几天就走"

3、"服装费、工牌费、体检费先自己垫付"


骗局三:缴纳报名费/面试费

1."交200元报名费,获得面试资格"

2."内部推荐费3000,包你进终面"


骗局四:缴纳保密费/建档费

1."我们涉及保密业务,要交保密押金"

2. "建立员工档案需要费用"


骗局五:"花钱办工作"关系诈骗

1."我有内部关系,交5万包你进国企/事业单位"

2. "先交诚意金,事成再补尾款"


这些收费通通违法!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解读: 不管是培训费、押金、保证金、服装费、体检费……只要是入职前让你掏钱的,通通违法!员工培训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成本应由公司承担,你没有义务掏一分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解读: 只有"专项技术培训"才可能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而且是公司先掏钱,你违约了才赔。岗前培训、入职培训不属于此类,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向你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意!求职防骗"三不原则"


1、不掏钱任何要求入职前缴费的,一律拒绝! 正规公司有相关的培训流程不会让你先掏钱再上班。

2、不贷款任何诱导你办理培训贷、分期付的,一律说"不"! 求职不是消费。

3、不侥幸不要相信"走后门""内部关系""花钱买岗位"的骗术。 正规招聘都是公开透明的,公职人员、国企、事业单位更是凡进必考。

发现被骗或者已经缴纳培训的

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1、保留证据: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协议、录音等


2、立即报警: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报案


3、投诉举报:劳动维权: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市场监管: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网络诈骗:登录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


检察官温馨提示:

青春启航筑职场,反诈防线记心上。希望广大求职者稳住心态,擦亮双眼,警惕入职收费等求职圈套。遇可疑问题主动咨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留存证据守住权益,平安开启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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