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日前,在办案走访中,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发现有大量秸秆卷被堆放在220千伏高压线下,与高压线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而且,现正值春季,大风天气增多,被风吹起的秸秆一旦触碰到高压线极易引发火灾,秸秆卷在清运过程中操作不当也存在造成触电的安全隐患,导致线路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与属地政府就电力设施安全保护问题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参加此次磋商会人员主要有乡政府领导、安监部门、村支部书记、供电中心工作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

磋商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并与各方一起就高压线下堆放大量秸秆卷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听取企业意见,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会后前往秸秆卷堆放地点,检察官在现场向企业负责人指明哪些是安全隐患点,可能造成哪些严重后果,企业负责人表示意识到了在高压线下堆放秸秆卷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亲自留在现场,积极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检察官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